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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使用說明:
- 各餐期不限使用張數。
- 假日使用需現場加價150元,加價部分限刷卡或現金支付
- 不適用日期:母親節(5/9-10)
- 本券不得與其他優惠合併使用、不得兌換現金及分次使用
- 本券發售時業已開立統一發票,貴賓使用時恕不重複開立
- 若遇退券情況,需將已使用之餐券(含贈送券)數量扣除後,剩餘數量金額辦理退券
- 餐券僅限提供吃到飽餐期始可兌換,無提供吃到飽的餐期若需使用則視同現金券不找零
- 餐券效期:有價券效期為115/08/31,逾期為票面金額之現金券使用不找零;贈送券效期為115/05/31,逾期無效。
- 使用方式:
- 【平日週一及週二】午餐及晚餐時段 可直接使用餐券兌換乙客消費
- 【週日、假日、特殊假期及連假期間】午餐及晚餐時段每券需現場加價150元
- 國定假日視同現金券使用


